按照河北省《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2018年4月份,承德县经济开发区与六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合并,实行“一区两园”管理模式,整合后名称为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党工委、管委会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核定人员控制数40名,领导职数5名,即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名(副处级);副书记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财政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管理局,领导职数共6正10副,其中正职配备为正科级,副职配备为副科级。设置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核定人员编制数3名(在人员控制数总量内核定),设书记(组长)1名,按领导班子副职配备;副书记(副组长)1名,按内设机构正职配备;专职纪检干部1名。
设直属事业单位1个,即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服务、市场服务、中介服务、劳动培训、社会招聘、调查研究、建材行业服务等工作。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副科级派出机构2个,即承德县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承德县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
按照改革发展意见,积极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落地落实。先后印发了《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薪酬制度实施办法》,《关于深化县高新区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县高新区绩效考核细则》等文件。2020年4月,高新区落实了薪酬发放,走在了全市开发区改革前列。目前,高新区领导体制、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方面改革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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