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200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简称“创新基金”)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2004年创新基金工作紧紧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县市科技年活动,配合西部大开发政策和高新区二次创业的需要,整体工作凸现三条主线:一是以总结、汇报创新基金实施五年所取得的成绩,规划研究创新基金未来工作目标、方式,进一步扩大创新基金影响为目的的“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二是以全面提高创新基金管理工作效率为重点的“全面提速工作”;三是以联合社会资源共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为主要工作方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启动工作。 以总结、汇报创新基金实施五年所取得的成绩,规划研究创新基金未来发展方向的“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贯穿2004年全年工作。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通过组织展览、工作总结会议、专题论坛、理论研究等一系列活动,紧紧抓住创新基金实施五周年的契机,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了五年来的工作成效,全面总结和展示了国家和地方创新基金工作取得的优异成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宣传了创新基金的引领作用及其先进的筛选机制;同时认真研究了市场体制下公共财政资金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方面的政策和营运方式。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的开展,大大推进了创新基金的整体工作,使创新基金实施五年后的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 财政部企业司 |
预算、项目及项目管理
2004年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贯彻全面提速的精神,在科技部、财政部的正确指导和地方各级科技、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首次实现了“当年项目、当年立项、当年预算、当年下达”。
一、项目安排及预算执行
2004年度中央财政安排创新基金预算5亿元。
2004年创新基金共收到申请项目4925项。经专家评审、评估,并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立项项目1464项(含小额资助项目),安排资助资金总额82719万元。
2004年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创新基金立项项目资助资金改由财政系统下达。考虑实际操作和有关规定,2004年小额资助项目资助资金全额当年下达,无偿资助项目资助资金70%的金额当年下达,贷款贴息项目资助资金在以后年度中按用款进度下达。因此,2004年对1240个当年立项项目实际下达资金49979万元。
二、支持重点
2004年创新基金继续遵循市场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研究开发项目;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特别是具有我国传统优势,加入WTO后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项目;发挥创新基金雪中送炭的作用,加大对有一定基础的初创期小企业,尤其是孵化器内企业的支持;继续对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进行支持;支持与东北老工业基地优势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支持其有特色、有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
各地区申请项目及立项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地区 | 申请项目数 | 申请金额 | 立项项目数 | 支持金额 |
北京市
|
547
|
50867
|
176
|
11118
|
天津市
|
104
|
7650
|
32
|
1730
|
河北省
|
79
|
7260
|
23
|
1560
|
山西省
|
26
|
2431
|
7
|
470
|
内蒙古自治区
|
52
|
5139
|
16
|
930
|
辽宁省
|
314
|
26168
|
83
|
4206
|
其中:大连市
|
69
|
5572
|
19
|
900
|
吉林省
|
170
|
13672
|
47
|
2270
|
黑龙江省
|
167
|
13559
|
45
|
2020
|
上海市
|
452
|
39144
|
120
|
7125
|
江苏省
|
343
|
30641
|
103
|
6540
|
浙江省
|
348
|
29550
|
127
|
7055
|
其中:宁波市
|
26
|
1505
|
13
|
530
|
安徽省
|
70
|
5738
|
26
|
1370
|
福建省
|
74
|
5119
|
26
|
1220
|
其中:厦门市
|
42
|
2218
|
14
|
495
|
江西省
|
52
|
4736
|
24
|
1550
|
山东省
|
244
|
22970
|
61
|
3750
|
其中:青岛市
|
45
|
4508
|
11
|
700
|
河南省
|
106
|
9300
|
24
|
1330
|
湖北省
|
253
|
22768
|
70
|
4070
|
湖南省
|
107
|
9317
|
42
|
2260
|
广东省
|
307
|
29171
|
74
|
4410
|
其中:深圳市
|
147
|
14005
|
42
|
2390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7
|
3342
|
8
|
480
|
海南省
|
5
|
470
|
1
|
60
|
四川省
|
428
|
37820
|
123
|
6465
|
重庆市
|
139
|
12120
|
38
|
1815
|
贵州省
|
38
|
3740
|
15
|
720
|
云南省
|
50
|
3771
|
15
|
620
|
西藏自治区
|
7
|
660
|
4
|
250
|
陕西省
|
275
|
23040
|
82
|
4655
|
甘肃省
|
39
|
3890
|
16
|
970
|
青海省
|
9
|
770
|
3
|
190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40
|
2950
|
19
|
740
|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
43
|
3785
|
14
|
770
|
总计 | 4925 | 431559 | 1464 | 82719 |
各地区立项项目支持方式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地区 | 无偿资助项目数 | 支持金额 | 贷款贴息项目数 | 支持金额 |
北京市 | 168 | 10610 | 8 | 508 |
天津市 | 24 | 1220 | 8 | 510 |
河北省 | 19 | 1280 | 4 | 280 |
山西省 | 6 | 400 | 1 | 70 |
内蒙古自治区 | 13 | 760 | 3 | 170 |
辽宁省 | 75 | 3706 | 8 | 500 |
其中:大连市 | 17 | 780 | 2 | 120 |
吉林省 | 43 | 2010 | 4 | 260 |
黑龙江省 | 43 | 1900 | 2 | 120 |
上海市 | 103 | 6125 | 17 | 1000 |
江苏省 | 68 | 4170 | 35 | 2370 |
浙江省 | 69 | 3435 | 58 | 3620 |
其中:宁波市 | 9 | 290 | 4 | 240 |
安徽省 | 22 | 1170 | 4 | 200 |
福建省 | 22 | 960 | 4 | 260 |
其中:厦门市 | 13 | 425 | 1 | 70 |
江西省 | 22 | 1410 | 2 | 140 |
山东省 | 48 | 2915 | 13 | 835 |
其中:青岛市 | 10 | 630 | 1 | 70 |
河南省 | 23 | 1260 | 1 | 70 |
湖北省 | 53 | 2990 | 17 | 1080 |
湖南省 | 35 | 1790 | 7 | 470 |
广东省 | 64 | 3780 | 10 | 630 |
其中:深圳市 | 37 | 2060 | 5 | 330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7 | 410 | 1 | 70 |
海南省 | 1 | 60 | ||
四川省 | 120 | 6275 | 3 | 190 |
重庆市 | 37 | 1745 | 1 | 70 |
贵州省 | 13 | 600 | 2 | 120 |
云南省 | 14 | 550 | 1 | 70 |
西藏自治区 | 3 | 180 | 1 | 70 |
陕西省 | 77 | 4345 | 5 | 310 |
甘肃省 | 15 | 920 | 1 | 50 |
青海省 | 3 | 190 |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18 | 690 | 1 | 50 |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 12 | 630 | 2 | 140 |
总计 | 1240 | 68486 | 224 | 14233 |
按支持方式:
支持方式
|
立项项目数
|
支持金额
|
支持比例
|
无偿资助
|
1240
|
68486
|
82.8%
|
其中(小额资助)
|
269
|
6790
|
|
贷款贴息
|
224
|
14233
|
17.2%
|
总 计
|
1464
|
82719
|
按技术领域:
技术领域 | 立项项目数 | 支持金额 | 支持比例 |
电子与信息 | 537 | 28828 | 34.9% |
生物、医药 | 249 | 14505 | 17.5% |
新材料 | 215 | 12870 | 15.6% |
光机电一体化 | 323 | 18941 | 22.9% |
资源与环境 | 84 | 4645 | 5.6% |
新能源、高效节能 | 56 | 2930 | 3.5% |
总计 | 1464 | 82719 |
三、立项项目主要政策、经济目标
2004年安排1464项立项项目的主要政策、经济目标:
鼓励软件产业发展,安排软件项目298项,占全部项目的20.4%;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安排西部地区项目353项,占全部项目的24.1%;安排绵阳科技城项目54项,安排资金2750万元;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安排东北地区项目175项,占全部项目的12.0%;落实引进人才战略,资助留学生创办企业的项目175项,占全部项目的12.0%;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积聚优势,支持高新区内项目723项,占全部项目的49.4%;加强对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安排小额资助项目269项,占全部项目的18.4%;强调企业的自有知识产权,全部项目共拥有各种专利1147项,其中发明专利391项。
全部项目完成后,预计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02亿元,实现净利润52亿元,上缴税金40亿元,创汇5.7亿美元,新增就业人数4.3万人。
四、主要管理工作
1、提高工作效率,适应财政改革需要。2004年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贯彻全面提速的精神,在科技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地方各级科技、财政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首次实现了“当年项目、当年立项、当年预算、当年下达”。2004年全年共收到申请项目4925项,是创新基金设立六年来申报数量最多的一年,受理通过项目4514项,经专家评审、评估,并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立项项目1464项(含小额资助项目),安排资助资金总额82719万元。
2、丰富支持方式,填补政策空白。为扶持种子期科技型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创新基金政策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在2003年工作的基础上,2004年创新基金加大了小额资助工作的力度,安排小额资助项目269项、安排资金6790万元。实践表明:小额资助工作的实施,不仅填补了政府资金对种子期企业资助的空白,同时也促进了各地方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3、执行国务院指示,做好绵阳项目。2004年绵阳市共组织申报创新基金项目190项、小额资助项目16项。经评审,创新基金项目立项48项、小额资助项目立项6项,总计安排资助金额2750万元。2001年至2004年,绵阳市共组织申报项目约600项,获批准立项177项,资助金额10245万元。至此,遵照国务院指示及科技部、财政部的要求,“绵阳科技城专项”资金已全部落实安排完毕。
4、开拓工作模式,扩大创新基金影响。为更好地体现创新基金“公正、透明”的原则,推动地方创新基金工作,2004年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分别在上海、天津进行了创新基金项目异地专家评审试点工作。创新基金异地专家评审试点工作,实现了一举多得的结果:进一步扩大了创新基金在地方的影响,扩充了创新基金的专家资源,有效地推动了地方创新基金工作的发展,得到了各个方面的一致好评。
5、加强外部监督,做好项目监理工作。2004年创新基金工作加强了与驻科技部部监察局、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的联系,邀请他们对创新基金项目管理中的主要环节及其他重要工作的监督、指导;继续做好立项项目的监理和验收工作,2004年对2300个项目实施了在线监理,及时了解掌握项目的进展和承担企业的情况,完成了729个项目的验收工作。
小额资助
2004年是创新基金小额资助项目试点工作的第二年。在2003年工作的基础上,小额资助依托机构数量由第一年的16家扩大为28家,并按照申报项目资金控制额度分为三类。2004年28家依托机构共申报小额项目440项,申请资助总金额12610万元。经专家评审,并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2004年小额资助项目立项269项,支持总金额6790万元,平均每个项目支持25.2万元。
小额资助工作试点两年来,充分体现了创新基金对科技型小企业“雪中送炭”的作用,加快了科技型小企业自身发展的进程,提高了科技型小企业的市场品牌和信誉。同时小额资助试点工作也提升了依托机构对科技型小企业的孵化和服务能力。
2004年度创新基金小额资助依托机构名单
第一类依托机构申报项目资金控制额度:270万元
1、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4、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5、哈尔滨高科技创业中心 6、沈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7、北京市留学人员海淀创业园 8、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 9、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0、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11、长沙软件园 12、昆明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3、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
第二类依托机构申报项目资金控制额度:200万元
14、吉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5、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 16、深圳蛇口火炬创业园 17、大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8、洛阳高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19、宁波市科技创业中心 20、杭州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1、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2、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3、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第三类依托机构申报项目资金控制额度:150万元
24、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5、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 26、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7、鞍山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8、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
2004年各依托机构小额资助立项情况一览表
依托机构 | 立项项目数 | 支持金额 |
北京市留学人员海淀创业园 |
9
|
250
|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 |
10
|
270
|
鞍山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11
|
240
|
沈阳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10
|
240
|
大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7
|
170
|
吉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10
|
210
|
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14
|
380
|
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11
|
250
|
哈尔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13
|
350
|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
11
|
285
|
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11
|
320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9
|
265
|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
11
|
220
|
宁波市科技创业中心 |
7
|
150
|
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9
|
240
|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
11
|
260
|
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5
|
140
|
洛阳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5
|
12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11
|
290
|
长沙软件园发展中心 |
12
|
290
|
深圳蛇口火炬创业园 |
8
|
230
|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
6
|
160
|
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 |
14
|
280
|
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
12
|
340
|
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
4
|
100
|
昆明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8
|
230
|
西安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 |
10
|
260
|
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10
|
250
|
总计
|
269
|
6790
|
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
2004年是创新基金实施第六年。为总结、汇报创新基金实施五年所取得的成绩,规划研究创新基金未来工作目标、方式,进一步扩大创新基金影响,2004年科技部、财政部领导、组织了“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落实、实施。
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在各地科技、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从2004年4月中旬至11月初,历时六个半月,各项工作圆满完成。通过一系列活动,向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社会各界充分展示了创新基金实施五年来的工作成效,宣传了创新基金的引领作用及其先进的筛选机制;在全面总结五年经验和体会的基础上,对未来创新基金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思考与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各项工作概况
2004年7月2日科技部部务会讨论通过了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方案,并强调指出,在创新基金五周年之际,认真总结五年来的成绩和经验,深化调研与规划,加强社会宣传,十分必要。根据科技部部务会会议精神,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没有仅仅定位在一个纪念活动上,而是要达到两个主要目标:一是全面展示我国各地创新基金工作所取得的优异成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二是以创新基金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认真总结经验,理清工作思路,推动中央和地方创新基金工作迈上新台阶。五周年工作通过课题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论坛(深圳)、中法创新论坛(北京)、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果展(深圳、南宁)、创新基金工作会(南宁)、地方发动工作、宣传工作等一系列工作,基本实现了上述目标。
1、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主要围绕创新基金五年工作总结、评估、工作模式、未来发展规划和创新基金立法等方面内容展开。工作总结、创新基金实施效果评估、中外创新基金工作模式比较研究已经完成,“十一五”规划、立法等研究课题结合今后的工作,继续征求各方面意见。
2、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论坛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于2004年10月14日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论坛由科技部张景安秘书长主持,徐冠华部长专门为本次论坛发来贺信,刘燕华副部长到会致辞。16名来自全国人大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大学、证券公司、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专家学者,重点围绕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政策与模式选择、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制环境建设、技术创新与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及其金融支持等主题,畅谈了他们的新思想、新观点。
本次论坛通过讲演和对话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有近400名来自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代表参加了论坛。新华社、《科技日报》、凤凰电视台等三十多家新闻媒体对论坛进行了报导、采访,新浪网对论坛进行了现场图文直播。
3、创新企业与技术转化论坛
创新企业与技术转化论坛于2004年11月2日在北京新大都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与法国创新署共同组织承办了论坛工作。此次论坛是“中法科技创新论坛”的重要组成部,共有70多家中法企业代表参加了创新企业与技术转化论坛,12名中国和法国从事科技创新和技术转化的机构及企业代表做了精彩的演讲。论坛期间,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和法国创新署还共同举办了“中法科技型中小企业交流会”,会上达成了多项意向型合作协议。本次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
4、展览工作
按照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方案,创新基金五周年展览分别在深圳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和南宁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举行。
2004年10月12-17日深圳高交会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五周年成果展”作为科技部的重要参展内容,设展面积约600平方米,有96个创新基金项目参展。科技部徐冠华部长为创新基金五周年成果展发表了电视讲话,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秘书长张景安、副秘书长李键及有关司局的领导先后参观了创新基金展台。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以及信息产业部、教育部、中科院等部门的领导,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等省市领导也到本展区观看了展览,对展出的技术及产品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南宁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举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五周年成果展”,于2004年11月3-6日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创新基金五周年成果展展地面积2600 平方米,307家创新基金项目和企业参展。本展区通过时空隧道、五种不同的色彩反映五大技术领域,以动静结合、虚实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体布局,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和整个展览的一个亮点,参观人数逾10万人次。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全国政协副主席李兆卓、黄孟复等国家领导人,柬埔寨首相洪森、老挝总理本南、缅甸总理梭温、泰国副总理理比尼、越南副总理范家谦等东盟国家政要参观了创新基金五周年成果展。
展览期间,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上海经济台、深圳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凤凰卫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科技日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市场报、中国证券报等20多家新闻媒体,对科技部、财政部领导和参展企业、项目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南宁展览期间,共有13家企业(项目)达成了合作、出口意向,涉及金额78110万元。
5、创新基金工作会
创新基金工作会于2004年11月3-4日在南宁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召开。大会开幕式由科技部副秘书长李健主持,中国科协党组书记邓楠、全国人大常委、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严义埙、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张少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副主任张正铀等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部门领导,部分地方财政系统、高新区负责人,创业服务中心代表共341人参加了会议。来自科技、财政、金融系统,以及高新区的10位代表在大会上作了发言。
大会对创新基金五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创新基金是我国第一个直接面向全社会各类所有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府专项基金,是科技部、财政部在新形势下对公共财政支持企业竞争前研发活动的有益探索。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创新基金较好地发挥了政府性基金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引领了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提高了企业综合素质,促进了创业投融资体系的完善,创新基金探索出的一套管理模式是行之有效的。大会对创新基金未来发展和所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创新基金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分组讨论期间,代表们还交流了各地方创新基金工作经验,对未来创新基金工作模式的改进、定位、地方创新基金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二、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的实施效果
1、为创新基金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通过创新基金五周年组织的各项课题研究及论坛期间的研讨,科技部、财政部以及有关方面对公共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有了更清楚地认识,形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目前中小企业已成为一个国家的活力所在,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则体现了国家竞争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创新基金运用市场筛选机制,对技术创新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尚处于竞争前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不仅符合WTO的相关准则,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方式。创新基金的组织行为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符合国家战略的需要。创新基金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模式,体现了公共财政均等化原则。
财政部张少春部长助理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在市场体系所依附的企业生态中,技术创新的源头和技术成果转化的直接载体是中小企业,大企业则更多的依靠技术集成和对中小企业的并购来保持技术领先。国家经济成长不仅依靠大企业,更要倚靠数量庞大、机制灵活、创新活跃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财政部要继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有力地宣传了创新基金五年来的实施成效
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期间,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多次向国务院、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汇报创新基金工作,使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对创新基金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创新基金五年来的实施情况通过专报信息报送国务院,陈至立国务委员批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投入虽不多,但成效显着,支持了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作用很大。应继续探索完善基金的有效运作模式,加大投入力度,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在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过程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对创新基金设立的意义、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了全面报道。CCTV-4、CCTV-13 以及香港凤凰卫视等频道,分别在“今日关注”、“整点新闻”和“新闻直通车”栏目,就创新基金实施五周年做了人物专访和即时报道。新华社《动态清样》有多篇反映创新基金实施成效及发展方向的文章;人民日报共发表了15篇相关文章,其它重要媒体,如科技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文汇报、解放日报、中国日报等20余家全国性重要媒体,也分别以社论、评述、综述等形式,就创新基金的意义、成效、模式、未来展望等进行了全面报道。新浪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论坛”及“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会”做了现场图文直播。Yahoo、中华网、人民网、搜狐网、新华网等网站都对创新基金给予了多次报道。据google网搜索统计,截至2004年11月15日,有关创新基金总的报道量为42300篇,其中近6个月的报道量为32400篇,近3个月的报道量为29500篇。
人物专访也是创新基金五周年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相关媒体采访了科技部副部长马颂德、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科技部秘书长张景安、驻科技部监察局局长黄增玉,以及历届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领导赵玉海、张国成、宋德正、巫英坚等。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还组织制作了宣传短片和宣传画册;邀请众多学者和各地创新基金事业的实践者,共同编纂了一套《成长中的国家创新基金》书籍,并制作邮册一套。
在创新基金实施五周年之际,欧洲联盟、美国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网络协会、埃及社会发展基金、英国驻华使馆、瑞典国家创新署、新加坡贸工部等13个国家的相关组织也发来贺信,对中国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成效表示肯定和祝贺。
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期间的系列宣传、报道,必将对创新基金的未来发展、为中小企业成长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产生重要影响。
3、明确了创新基金未来发展思路
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的整个过程,也是对过去五年工作的反思过程,是对创新基金宗旨的再认识过程,更是对创新基金未来发展的思考、筹划过程。在科技部、财政部领导的指导下,根据我国科技发展战略总体要求,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经过反复讨论,多方征求意见,提出了创新基金未来工作的指导思想,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支持创新、鼓励创业、市场导向、规范管理”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种子期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建立起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无缝连接的政策机制,推动建立更为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抚育网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创新基金工作下一步的总体目标是:遵循国际惯例,借鉴国际经验,以支持企业竞争前研究开发为重点;注重创新基金与其它相关科技计划的衔接;集成资源,加强政府与市场组织的结合;充分发挥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金融环境。
财政部在充分肯定创新基金工作的基础上,对未来创新基金工作也提出了要求:一是要选好投入领域和支持阶段,创新基金应主要对产业化和竞争前技术开发活动予以支持;二是在创新基金未来发展中,地方财政应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三是要增强科技型小企业与大企业的互动关系;四是要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环境建设,研究间接化投入方式;五是创新基金要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出发,探索更为有效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
4、充分发动了地方创新基金工作
地方工作是创新基金工作的基础,也是创新基金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发动各地对创新基金五年来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和宣传,指导各地对创新基金的未来发展进行设计和规划,是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及时启动各地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于2004年5月向各地科技厅和高新区下发了《关于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的预通知》,并保持与各地科技厅(局)和高新区的密切联系,引导地方按照五周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8月,科技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五周年总结与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很多地方科技厅(局)、高新区都制定了专门的创新基金五周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力量认真实施。各地还根据五周年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地方主流媒体,对创新基金进行了集中宣传和报道,参与报道的媒体数量之多、受众面之广、发行量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据不完全统计,北京、陕西、四川、湖北、湖南等30余家地方电视台和北京青年报、四川日报、山西日报、新华日报、南方日报等50多家地方主流报刊参与了创新基金五周年的宣传报道工作;北京、上海、内蒙等近20个地区开展了创新基金五周年网上展或设立了相应的网站和网页。各地还通过召开地方创新基金工作会议、项目推介会、新闻发布会、表彰会、专题研讨会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创新基金在当地的影响。
创新基金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成效,通过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广泛宣传,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省(市)政府的领导出席了五周年各项重大活动,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创新基金工作力度,整合更多的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这些都为进一步推动地方创新基金工作奠定了基础。#PAGE_BREAK#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
为整合各种资源,共同推动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环境,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历经三个月的调研、策划和协调,于2004年10月8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创业中心专业委员会、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共同发起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路线图计划的发起,旨在强化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在社会各方面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路线图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发挥各自对于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培育优势,整合资源、聚焦政策;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种子期企业为着力点,“扶”“育”并举,进一步加大对种子期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起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无缝连接的政策机制,推动建立更为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抚育网络。
共同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的联合宣言
纵观当今世界发展潮流,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各国政府都将着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主要战略。
未来15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在中华民族这一史无前例的伟大进程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实施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强国三大战略的重要环节,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对我国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提高综合国力,具有极为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面对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未健全、经济结构正在转型、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有待改善的现状,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和培育以及相关环境建设的力度,已经成为政府责无旁贷的使命和必然选择。
为此,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家开发银行投资业务局、资产重组保全局,联合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创业中心专业委员会、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共同发起并组织实施旨在营造有利于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发展环境的社会化解决方案,即“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
我们深刻认识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于企业主体的自身创新活力,取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且也取决于在既定国家战略目标下不同政策部门的工作协同力。必须建立全社会协调、开放和合作的组织机制,必须突出国家意志,增强国家动员能力,提高国家整体创新环境建设水平。为此,各方愿意在精诚合作基础上,发挥各自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培育优势,整合资源、聚焦政策;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种子期企业为着力点,“扶”“育”并举,为造就大批优质、健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力争在未来5年内,使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数量和质量上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们商定:
一、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在现行创新基金运行模式下,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细化支持手段。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以提高其生存能力为主要目的,强化政府资金对于“技术发现”的扶持功能,最大限度地弥补天使投资不足的资金断链;进一步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创新基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起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无缝连接的政策机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同时积极争取启动创新基金的资本金投入方式,开拓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渠道。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挥中小企业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范、引导和示范作用,以深交所中小企业融资论坛、创业企业培训、保荐人联席会议、科技企业案例研究为服务平台,健全和完善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市场参与主体的全方位、多元化、专业化支持服务体系;按照中小企业板块标准要求,培育诚实守法、合规运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从源头上提高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质量;建立科技型成长企业与中小企业板块的对接机制,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评价体系和多层次融资体系的建立;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合作,依据资本市场标准,结合科技企业特点,共同制定有关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治理结构、诚信建设、基础管理、财务规范指引,不断探索中小企业板块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的新模式。
三、国家开发银行将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服务机构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指导并配合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知识培训,教会企业如何贷款,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机构的融资服务能力,培养大批信用好、有还款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提供贷款。与此同时,推动地方政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体系。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联合地方政府、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建立更有效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民间商业机构共同推进并建立“引导性母基金”。“母基金”通过投资于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投公司,以及其他符合支持方向的创投公司,引导创业投资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创业中心专业委员会和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将结合火炬计划的整体部署,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力量,以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抚育功能和引导创投机构向早期企业投资为工作重点;依据路线图计划实施阶段目标,组织成员单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营销、银行贷款、融资、对外合作、规范企业行为、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培训和咨询,推动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基本结点”的科技企业抚育网络的建立。
五、共同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共同主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论坛”,并发布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
六、共同组成工作班子,根据现有条件和需求,对上述内容及目标,分阶段组织实施,力求实效。
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我们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我们将团结进取,奋发努力,力争取得新的进步,创造新的业绩,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民族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热忱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共同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
科学技术部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开发银行 投资业务局、资产重组保全局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 创业中心专业委员会 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 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评估报告(摘要)
国务院于1999年5月批准建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目前国内唯一面向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创新基金是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把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和鼓励中小企业创新作为中小企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基金肩负着培育中小企业和支持创新的双重任务,其持续稳定发展对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建立五年以来,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引导各方面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更好地发挥创新基金的作用,有必要对创新基金的五年运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和评估。2004年,受科技部、财政部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牵头组织课题组,对创新基金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以促进创新基金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从解决创新基金运作、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发现规律,重点进行前瞻性、制度性和政策性研究,为改进创新基金管理提供建议。课题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原则,评估基金的运行与管理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走访调查和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调查对象包括企业、推荐和监理机构、政府管理部门、银行、担保机构、中介机构、评审专家、中小企业政策专家,以及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等。
本次评估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客观评价5年来创新基金的运作情况和效果;二是总结创新基金运行规律,分析创新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三是针对基金定位、资助方式、资助力度等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研究;最终对如何改进和发展创新基金提出政策建议。
一、创新基金的基本情况
5年以来,创新基金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活动,促进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转化,特别是促进各类政府科技计划形成的科技成果的利用与转移,培育了一批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促进企业创新进程,缓解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不足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9年6月至2003年12月,创新基金累计受理申请项目20267项,申请资金总额298.8亿元;共批准立项数量4946项,实际资助金额为34.6亿元,平均资助强度70万元。
(1)重点扶持初创期和发展阶段的小型企业。创新基金资助的企业中,大部分企业是创业初期和发展期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8个月的企业占31%。立项企业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创新基金资助的企业中,100人以内的企业约占60%,雇员不足50人的企业占41%。
(2)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已立项的4946个项目中,17%的项目拥有专利技术,包括各种专利1950项,其中发明专利占34%; 877个软件项目全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根据企业问卷调查,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约有83%的技术来源于企业自行研发。
(3)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大部分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促进政府科技计划形成的科研成果的利用和产业化,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截止2003年12月,创新基金立项项目中,国家攻关计划和863计划项目占15.6%,地方和其他国家计划项目占32%,产学研联合项目占17%左右。企业调查问卷结果表明,78%的资助项目在立项时处于试验开发和中试阶段,44%是中试项目。
(4)重点支持面向市场的国内先进产品技术。根据企业问卷调查,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80.3%的项目是新产品技术和改进产品技术,其中,国内全新产品技术占60%。按项目的市场效果划分,69%的项目是填补国内技术空白,66%是高技术产业化,53%是实现进口替代。
(5)重点支持了一批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高技术行业的创新项目。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和新材料4个高技术行业的项目数量和资助金额分别占88.4%和88.3%。
(6)积极扶持西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基金对西部地区的申请项目给予一定倾斜,4946个项目中,西部地区项目占21.3%。按省份来看, 1999年6月至2003年底,西部的四川省和陕西省分别获得资助额2.7亿和1.9亿元,居全国第4和第8位。
二、创新基金的目标与效果
建立创新基金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二是吸引和带动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逐步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机制。
在5年中,创新基金在“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和“促进创新创业企业成长”两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在引导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资金,扩大内需和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1%的企业认为创新基金增加了企业的创新意识;89%的企业认为创新基金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84%的企业认为创新基金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64%的企业认为创新基金对增加就业有明显作用。
1、创新基金重点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小企业
(1)创新基金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了企业的创新进程。比较获得资助和未获得资助的项目,获得资助的项目进展远远快于未获得资助的项目。
(2)创新基金增强了企业创新意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知名度。
(3)创新基金提高了企业的生存能力。如果没有创新基金的支持,有一些项目不可能持续下去。
(4)创新基金培育了一批成长性企业,成为中小企业板的生力军。截止2004年6月24日,已公布在中小企业板块发行的20家企业中,有10家企业获得过创新基金资助;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首批挂牌交易的8家企业中,创新基金支持过的企业占50%。
(5)创新基金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活力。根据管理机构的调查结果,创新基金对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创新创业企业成长两个方面。同时,肯定了创新基金在吸引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等方面也发挥了作用。
2、创新基金扩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发展资金的渠道
(1)创新基金作为中央政府的引导性资金,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各级政府和社会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比较获得创新基金资助前后,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资助、金融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等有所增加。据统计,已验收的1690个项目在执行期间新增投资163亿元,其中创新基金资助占5.6%;地方政府配套约占3.2%;银行新增贷款占36%;企业自筹占52%;其他资金4.2亿元。由此推论,9.2亿元的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引导了153.9亿元资金投入,放大约17倍。
(2)从受益范围看,创新基金对各级政府资金的带动大于对社会资金的带动,对地方政府的带动作用大于对中央政府资金的带动。
(3)从资金增长额来看,创新基金引导的银行贷款增加额大于政府资助的增加额。根据已验收项目的统计结果,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约占验收项目新增投资的91%。
(4)创新基金对不同阶段的项目具有不同的带动作用。对试验开发和中试阶段的项目,创新基金主要带动各级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对生产性项目,创新基金则主要带动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申请创新基金程序严格,资料完备,还经过了比较严格的评审,一些企业虽然申请创新基金没有成功,但获得了地方政府资助和银行贷款。
(5)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民间资金渠道太少,创新基金已成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的重要引导资金。在1100户被调查的立项企业中,若项目缺乏后续研究开发资金,44%的企业比表示会继续申请创新基金,55%的企业可能申请其他政府科技资助,愿意出售股权和技术入股的企业只有29%。根据137家未获资助的申请企业调查结果,82%的企业表示将继续申请创新基金。
由此可见,在资本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成果转化资金和研究开发资金的渠道较少,需要政府的扶持。政府的资助应放在市场不愿意投入的试验开发和中试阶段,产业化阶段的项目应由市场和社会资金来解决。
3、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直接效益
(1)创新基金促进创新企业的收入增加。在被调查的1100家企业中,90%的企业销售收入有所增长,50%的企业销售收入增长超过50%,24.5%的企业销售收入增长100%以上。
从总量来看,在1690个验收项目中,共增加销售收入428.8亿元,增加税收47.6亿元,分别比立项时增长了5.2倍和6.0倍。平均每个项目增加销售收入2537万元,税收282万元。据此估算,按成功率80%计算,创新基金已资助的4946个项目将增加1003亿元销售收入,111.6亿元税收。
尽管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增加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但创新基金是许多企业的启动资金,对这些效益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带动作用。
(2)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一是提高了企业的社会信誉,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了一个入门证。由于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通过了严格的审查,在编写申请材料的过程中,需要规范的财务报表,并要求健全企业组织和治理结构。因此,获得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在社会上有较好的信誉度,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二是规范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企业调查问卷结果表明,经过资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全了企业内部组织,规范了管理。企业管理人员的学历普遍增加,管理机构设置更合理和规范,不少企业增加了董事会,设置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了质量检查体系,通过了质量标准认证;有些企业改进了分配制度,建立符合企业发展阶段和特点的分配和激励机制;15%的企业增加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三是申请和管理创新基金项目锻炼和培养了人才。即使是那些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企业和未通过验收的立项企业,在申请和运行项目的过程中,也规范了企业的管理,锻炼了人才。
4、创新基金的外部效益
(1)创新基金扩大了就业,促进高端人才创业。根据1690项验收项目的统计结果,获得创新基金资助后的增加就业10.6万人,接近立项前的1.45倍,每个项目平均增加就业63人左右。创新基金带动高端人才的创业和就业,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就业职工中8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中,30%是由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科技人员创办的,其中博士创办的企业390家,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376家。
(2)推动技术扩散和技术转移。根据立项企业调查问卷,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50%的企业申请了专利,对外公开了技术;30%的企业采取出售知识产权、技术许可、联合开发、发表论文等方式实现了技术转移和扩散。创新基金项目使用新技术还带动上下游企业技术进步。
(3)促进科研院所改制。创新基金支持一部分科研人员在科研院所改制中创业分流。在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科研人员创办的企业有308家。
(4)带来广泛的社会效益。在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许多技术的应用面广,具有广泛的社会效益。如,北京的TRS项目自主开发的内容管理软件已经在超过1200家大型用户中得到成功应用,其中包括核心政府机构、大型媒体集团和大型企业等。深圳的“粮食环流智能熏蒸系统”项目在粮食仓储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用于包括国家粮食储备库、地方粮食储备库、粮食中转仓库、粮食加工企业储备库等。深圳市的重组腺病毒-p53抗癌注射液的研发项目成为国家药监局批准的第一个进入临床试验的基因治疗药品,实现了基因治疗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飞跃,其产品质量不仅符合国家SFDA的质量标准,也达到了美国FDA的质量标准,将带动基因治疗产业迅速成长。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国家一类新药项目69项,二类新药项目105项。
三、创新基金的运行与管理效率
1、运行管理模式
创新基金采取政府指导和监督,专业机构管理,专家评审,委托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监管的运行和管理模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透明的原则,设立了一套规范的评审程序和项目评价标准,以及防止腐败的机制。这一运行管理模式在国内属首创,受到各方面的好评。
(1)分层次管理。创新基金的管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政府主管和监管部门。科技部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财政部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
第二个层次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管理中心是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在科技部和财政部指导下,负责创新基金的运作和管理。
第三个层次是推荐和监理机构。推荐和监理机构主要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及部分生产力促进中心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地方科技中介机构。
(2)全年敞开受理申请,集中审批立项和验收,委托分散监管。创新基金常年敞开受理项目申报,一年多次组织评审立项;大部分创新基金项目由地方监理机构负责监管,只有少数资助额超过100万元的重点项目由基金管理中心直接监管。
(3)创新基金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采取拨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方式资助企业,以拨款资助为主。1999年至2003年12月,无偿拨款约占资助总额的75%,贴息资助占25%。到目前为止,只有两家资本金入股试点项目。
(4)资助项目与培育企业相结合,以资助项目为主。获得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绝大多数是先有企业,后有资助项目。创新基金要求承担资助项目的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
(5)竞争招标,择优支持。创新基金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和专家进行项目的招标、评估,并采取“背靠背”的审理办法。申请创新基金项目的竞争很激烈,平均淘汰率是75%。
2、创新基金运作与管理效率
总体来看,社会各方面对创新基金的运行管理模式给予充分肯定。
(1)创新基金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得到公认。在1100多家被调查的立项企业中,90.3%的企业认为创新基金的运作很规范和规范;88.8%的企业认为评审公正和很公正。
(2)创新基金的总体审批效率高于其他科技计划。企业调查问卷结果表明,40%的企业认为与其他计划项目相比,创新基金的申请时间较快和很快,30%的企业认为时间相同。从企业提出申请至收到立项通知书的平均时间是4.22个月,其中 36.5%的项目在4个月内收到立项通知书,46%的企业在4-6个月内收到。
(3)与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相比,创新基金的申请材料有一定难度。根据立项企业问卷调查,61.4%的企业认为填表较难和很难,24.3%的企业认为难度与其他计划相同。地方管理机构认为申请材料的难度不大。63.5%的机构认为申报材料的难度正常或容易,59.4%的机构认为企业应该容易和非常容易理解申报材料的要求,只有9%的机构认为不容易理解;47%的管理机构认为现在的申请材料对改进企业管理有很大或较大作用,只有9.5%的机构认为没有作用。
二是验收和监理是必要的。根据问卷调查结果,85%的管理机构认为现行监理手续的大部分和全部是必要的;94%的管理机构认为大部分和全部验收程序是必要的。
(4)创新基金的资助金额较小,不能满足需要。从总量看,1999-2003年底,实际资助额为申请额的16.5%。从单个项目的资助额看,创新基金资助额占项目所需新增投资的平均比例为17%。从资助结构看,不同技术阶段项目的资助比例差别较大,研究开发阶段越靠前,平均资助比例越高。
(5)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提供各种服务。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排在前5位的企业需求的服务项目依次是财务咨询、管理咨询、融资咨询、建立与其他企业之间联系,介绍融资渠道。目前市场分析、信用咨询等服务比较薄弱。
(6)信息透明度较高,项目来源比较广泛。根据走访调查结果,企业和管理机构普遍认为创新基金的信息透明度较高,不少企业是直接从网上获得创新基金的有关信息。根据管理机构的问卷调查结果,54%的机构认为创新基金的项目来源较宽。企业问卷结果表明,大部分企业最初是从推荐机构、网上渠道得知申请创新基金消息,有50%的企业是接到管理机构通知才提出申请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政策建议
(一)创新基金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基金规模小,不稳定,不能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从总量来看,1999年至2003年12月,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仅占申请项目的24.19%,只是项目计划投资额的16.5%;平均资助额从1999年的75万元降低到2003年的55万元。
2、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
目前,虽然创新基金已进入中央财政专项计划,但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其管理仍沿用科技部和财政部颁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基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得不到保障。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提出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定了基金的主要用途,但还没有实施细则。
3、资金来源单一,缺少可持续性
目前,创新基金缺乏自我滚动发展的机制和能力。一方面,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靠中央财政;另一方面,在资助方式上以无偿拨款为主,贴息为辅。
4、资金到位的周期越来越长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的一个重要规律就是对市场快速反应。但是,随着申请量的增加和管理程序的变化,创新基金的立项周期延长,资金到位的时间明显滞后。
5、中小企业经营波动性大,监管难度大,需要优质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项目要面临技术风险,成活率更低。需要对资助项目实行“近距离”管理,及时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但目前创新基金的管理还主要集中在申报推荐、评审和监理,咨询服务不能满足培育企业的需要。
6、重视短期效果和财务指标
尽管创新基金的管理办法和指南都提出社会效益的目标。但在调查中,企业反映创新基金重视短期效果,对社会效益重视不够。基金资助办法规定项目周期不超过3年,平均2年。从实际执行情况看,2年内形成销售收入的项目占83.5%。真正的创新项目难以在短期内形成效益。由于社会效益难以量化,在立项和验收项目时,基本上是收入和赢利指标否决制。
7、缺乏管理经费,推荐和监理机构大都是“义务服务”
目前,地方的监理和推荐单位主要是地方科技部门和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受基金管理中心委托,进行项目推荐和监理。但是,大部分管理机构既没有专职人员,又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地方管理机构反映,目前监理和推荐不是靠制度保障,而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凭良心”做事。管理机构调查问卷结果表明,目前管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财物不足和管理人员的相关知识不足。
8、企业遇到的主要问题
企业在创新基金项目实施中遇到不少问题,其中排在前5位的依次是缺乏后续研究开发资金、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开拓困难、基金扶持力度不够和银行不愿贷款等问题。
(二)改进创新基金运行管理的建议
1、加强创新基金的法律地位,扩大和稳定创新基金的规模
为了促进创新基金的健康持续发展,一方面,应扩大和稳定创新基金的计划盘子;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稳定创新基金的地位和作用。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作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的一个独立专项计划,列入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细则。
2、进一步明确创新基金的目标和定位
为了与其他科技计划相配合,创新基金应突出自己的特点,定位于支持实验室的技术成果走向市场,特别是促进政府科技计划形成的技术成果走向市场。创新基金要以培育可商业化技术为目标,在支持孵化技术项目的同时,培育企业。因此,要重点资助试验开发和中试阶段的项目,减少生产性项目;突出共性技术和通用性强的技术转化。目前,我国正处于引进技术和自主研究开发相结合的阶段,原创技术不多,引进技术的本地化和改进型创新都应属于创新范畴,因此,创新基金不必追求原创技术,而应强调市场的适用性。
3、积极探索基金运作模式,扩大资金渠道,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目前,创新基金的运作模式并不是真正的基金,而是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畴。因此,创新基金既不能像风险投资基金那样运作,也不能简单地无偿直接资助企业的商业化项目。应探索多种资助模式,提高创新基金的利用效率,逐步形成自我积累的良性循环机制。一是由以无偿拨款为主逐步转向拨款与有偿使用相结合。二是以多种方式吸收社会资金,扩大基金来源,形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财政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基金。三是利用创新基金和政策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探索资助孵化器,为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提供融资杠杆的机制。
4、加强项目的社会效益评价
为了提高政府资助项目的社会效益,要建立具体化的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和加强对项目的社会效益评价。创新基金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增加就业、技术扩散(包括申请专利、产学研相结合)、对相关产业和消费的带动作用,以及提高企业信誉度等方面。社会效益指标可以采取价值量指标和实物指标相结合。
5、允许项目失败,改进项目评价指标
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并不是成功率越高越好。中小企业创新项目具有一定风险,允许失败是正常的。根据国际经验,无论是商业性的风险投资公司,还是政府的资助计划都允许一定的失败率。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创新基金项目的成功率可以设定在不低于60%。
6、项目管理实行点面结合,加强“贴身”服务
为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提高创新基金的利用效率,创新基金的项目管理不仅是监督检查,还要加强对资助项目的咨询服务,实行项目监理与服务相结合。创新基金项目的地区分布不均衡,地区间差别较大,创新基金项目的监理和服务应实行点面结合,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在基金管理中心的统一规划、决策、指导和监督下,发挥专业中介机构的作用,提供优质服务。有些地区项目比较集中,可以借鉴孵化器管理的经验,设立专门的专业管理和服务机构。而有些地区项目较少,不需要专设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的办法,委托当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或中介机构代行监理和推荐职能。创新基金应提取一部分经费作为基层管理机构的项目管理费用。
7、加强创新基金与其他资金渠道的联系
由于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大都是试验开发和中试项目,资助期结束后,有些项目并不一定能够进入商业化阶段,还需要后续研究开发资金;技术进入商业化阶段,也需要发展资金。目前,许多创新基金资助的企业面临后续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迫切需要有人帮助介绍其他融资渠道。为了拓宽资助项目的资金供应渠道,创新基金应加强与各级政府的科技计划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联系,主动向外推荐项目。创新基金应建立项目资料库,定期向投资者交流信息和沟通。
8、加强项目后评估
在资助项目决策中要合理发挥专家和市场的作用。一是适当调整专家结构,增加市场分析方面的专家,以及企业界的专家。二是适当增加申请企业见面答辩的机会。这样可以防止材料包装,提高决策的准确度,同时可以了解项目负责人的组织和实施能力。三是加强资助项目的后评估。如美国的ATP计划项目的平均运行时间是2至5年,项目完成后,还要跟踪6年。其目的既是为了总结规律,也是考察资助项目的长期效果。
9、改进管理程序,简化手续
由于创新基金申请项目的入选率比较低,为了减少企业申请项目的负担,可以分层次进行选择。第一个层次进行初步筛选。主要判断项目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申报材料可以简单一些。第二个层次,进行同行评议。申请者需要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初步经济和商业方案。第三层次,最终选择。申请者将提交完整的商业方案和详细的预算信息,此时可以进行现场考察与面试,主要考察组织结构、人力资源,以及申请组织承担项目的能力等。
10、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创新基金的管理办法中应增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内容,在保护创新者利益的同时,促进技术利用和扩散。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但要赋予企业扩散技术的责任。#PAGE_BREAK#
2004年年报监理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摘要)
为跟踪了解创新基金项目执行状况,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和验收事项的通知》中关于强化创新基金项目后期管理的规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于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对1999年至2003年期间立项的2162个创新基金项目承担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以下简称“《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进行了汇总、统计和分析。
一、统计分析报告编制说明
2004年度应上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的创新基金项目共2162个,其中:1999年度项目168个,2000年度项目143个,2001年度项目330个,2002年度项目517个,2003年度项目1004个。截止到2005年2月28日,共有1950个项目上报了《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占应接受监理项目的90.19%,因此本报告的统计分析结果可以反映创新基金项目总体的执行情况。
报告的数据统计依据是:1950份《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1733份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3752份销售合同、154份技术合作协议,132份金融机构贷款合同,21240份发票(销售发票和增值税发票),2389份银行进帐单,1762份检验报告、成果鉴定、记帐凭证、图片、设计图纸等其他附件。
本报告的所有统计数据结果都来源于企业自身填报的《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对个别填报数据比较大的企业和项目,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进行了核实和修正。
二、2004年度创新基金项目承担企业总体情况
1、企业总收入
2004年,1950个企业实现总收入达到909.82亿元,人均总收入32.6万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809.61亿元,技术性收入33.90亿元,商品销售收入46.30亿元,实现出口创汇总额11.85亿美元。
通过对企业上报数据统计和分析,贷款贴息项目企业486家(占总数的24.92%),2004年企业总收入达到498.14亿元,占1950个企业总收入的54.75%,平均每个企业实现总收入1.02亿元;无偿资助项目企业1464家,该类项目企业实现总收入411.68亿元,平均每个企业实现总收入为0.28亿元。占本期上报总数近1/4的贴息项目企业,其总收入达到了全部企业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在整体上提高了创新基金项目企业的平均年总收入。
个别企业的资产和收入规模比立项前增长较大,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实施期间,企业进行了合并、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
2、上缴税金
2004年,1950个企业上缴税金总额为68.39亿元,年人均缴税额2.5万元。其中上缴增值税42.58亿元,营业税金2.71亿元,所得税18.00亿元。
3、净利润
2004年,1950个企业实现净利润82.45亿元,年人均净利润2.96万元。
4、企业年末资产总计
2004年,1950个企业年末资产总计为1301.0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合计和无形资产分别为744.01亿元、81.42亿元、348.60亿元、78.37亿元。
5、年末总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1950个企业负债总计为599.98亿元,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46.12%。年末企业所有者权益总计701.04亿元,其中实收资本380.05亿元,盈余公积52.97亿元。
6、企业人员状况
1950个项目承担企业,2004年度平均从业人员总数为260711人,2004年年末从业人员总数达到278836人。
年末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50.93%,其中学历为博士后、博士的人数3062人,占年末就业人员总数的1.10%;其它文化程度人员占49.08%。
年末从业人员工作岗位分布中,从事技术开发、生产活动、管理、市场销售和其它岗位的人员比例分别为21.73%、42.04%、10.86%、14.64%和10.73%。
7、年度技术开发经费
2004年,1950个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经费总额为63.89亿元,占企业年总收入的7.02%。其中用于研究与发展活动的经费为39.69亿元,为技术开发经费总额的62.12%。
8、企业在研项目和开发项目
2004年末,1950个企业在研和开发项目的总数为7755个,平均每个企业在研、开发项目为3.98个。通过对企业填报的3835个在研、开发项目进行统计,有78.25%的项目技术来源于企业自有技术,21.44%的项目技术产生于国家级计划。
9、企业特性
1950个项目承担企业大都同时具备多重企业特性,统计结果表明:
1)70.82%即1381个企业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4.82%即94个为大专院校办的企业;
3)5.79%即113个为科研院所办的企业;
4)9.08%即177个为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
5)3.08%即60个为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
6)38.62%即753个为国家高新区内的企业:
7)10.15%即198个为国家创业服务中心内的企业;
8)其它特性企业458个,占总数的23.49%。
三、创新基金项目执行情况
1、进度
对上报的1950个创新基金项目数据统计,其中1273个(占65.28%)项目按计划完成了阶段目标,116个(占5.95%)项目提前完成了阶段目标,合计71.23%的项目较好地完成了计划阶段目标。533个(占27.33%)的项目进度拖延,没有完成阶段目标,26个(占1.33%)项目处于停顿状态,有2个(占0.10%)项目已申请撤项。
项目阶段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 | 上报数 | 按计划执行 | 进度超前 | 进度拖延 | 停顿 | 撤项 | |
1999 | 数量 | 111 | 35 | 0 | 71 | 5 | 0 |
百分比 | 31.53% | 0.00% | 63.96% | 4.51% | 0.00% | ||
2000 | 数量 | 110 | 38 | 0 | 67 | 5 | 0 |
百分比 | 34.55% | 0.00% | 60.91% | 4.54% | 0.00% | ||
2001 | 数量 | 293 | 138 | 6 | 138 | 9 | 2 |
百分比 | 47.10% | 2.05% | 47.10% | 3.07% | 0.68% | ||
2002 | 数量 | 478 | 309 | 30 | 132 | 7 | 0 |
百分比 | 64.64% | 6.28% | 27.62% | 1.46% | 0.00% | ||
2003 | 数量 | 958 | 753 | 80 | 125 | 0 | 0 |
百分比 | 78.60% | 8.35% | 13.05% | 0.00% | 0.00% | ||
合计 | 数量 | 1950 | 1273 | 116 | 533 | 26 | 2 |
百分比 | 65.28% | 5.95% | 27.33% | 1.34% | 0.10% |
按领域分析项目实施进度,在7个主要领域中,电子信息、新材料领域的创新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相对较好,按计划完成或进度超前的项目占75%以上,其次是光机电一体化领域。与历年相同,生物医药领域的项目整体执行情况不太好,有158个项目(占39.60%)进度拖延、停顿或申请撤项。主要是由于医药项目新药和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周期较长,行业规范比较严格,而企业在制定目标时对风险分析不足,实际进度拖延现象严重。
按领域分析项目实施进度
技术领域 | 上报数 | 按计划完成 | 未按计划完成 | ||
数量 | 百分比 | 数量 | 百分比 | ||
电子与信息 | 674 | 510 | 75.67% | 164 | 24.33% |
生物医药 | 399 | 241 | 60.40% | 158 | 39.60% |
新材料 | 287 | 217 | 75.61% | 70 | 24.39% |
光机电一体化 | 339 | 248 | 73.16% | 91 | 26.84% |
资源与环境 | 153 | 107 | 69.93% | 46 | 30.07% |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 91 | 62 | 68.13% | 29 | 31.87% |
其他高技术 | 7 | 4 | 57.14% | 3 | 42.86% |
合计 | 1950 | 1389 | 71.23% | 561 | 28.77% |
2、影响项目进展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市场发生变化、不可抗拒因素(行业政策变化、市政规划)和计划指标制定过高。
影响项目进展的主要原因
计划指标制定过高 | 设备材料不落实 | 协作关系影响 | 资金不落实 | 市场变化 | 技术骨干变化 | 立题不当 | 不可抗拒因素 | 其它原因 | |
次数 | 234 | 43 | 113 | 126 | 290 | 53 | 6 | 236 | 329 |
百分比 | 16.36% | 3.01% | 7.90% | 8.81% | 20.28% | 3.71% | 0.42% | 16.50% | 23.01% |
3、资金落实情况
1950个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时预计总投资192.98亿元。截止到2004年底,已筹措到资金184.05亿元,项目累计已到位资金占计划总投资的95.37%。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单位:亿元
年度 | 创新基金拨款 | 地方拨款 | 金融贷款 | 企业自筹 | 其他配套 | 合计 | |
1999 | 金额 | 0 | 0.17 | 0.56 | 4.48 | 0.26 | 5.47 |
百分比 | 0.00% | 3.11% | 10.24% | 81.90% | 4.75% | 100.00% | |
2000 | 金额 | 0 | 0.05 | 0.47 | 0.96 | 0.08 | 1.56 |
百分比 | 0.00% | 3.21% | 30.13% | 61.54% | 5.12% | 100.00% | |
2001 | 金额 | 0.33 | 0.2 | 1.32 | 4.23 | 0.7 | |
百分比 | 4.87% | 2.95% | 19.47% | 62.39% | 10.32% | 100.00% | |
2002 | 金额 | 0.39 | 0.57 | 2.54 | 7.26 | 0.49 | 11.25 |
百分比 | 3.47% | 5.07% | 22.58% | 64.53% | 4.35% | 100.00% | |
2003 | 金额 | 3.46 | 1.6 | 11.51 | 19.94 | 1.15 | 37.66 |
百分比 | 9.19% | 4.25% | 30.55% | 52.93% | 3.08% | 100.00% | |
合计 | 金额 | 4.18 | 2.59 | 16.4 | 36.87 | 2.68 | 62.72 |
百分比 | 6.67% | 4.13% | 26.14% | 58.77% | 4.29% | 100.00% |
4、资金使用情况
1950个项目截止到2004年底支出资金总额为68.97亿元。
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亿元
年度 | 本产品开发及试制 | 其中仪器设备 | 购买生 产设备 | 基建 | 流动资金 | 销售费用 | 其他 | 合计 | |
1999 | 金额 | 0.72 | 0.14 | 0.39 | 0.56 | 3.2 | 1.08 | 0.43 | 6.38 |
百分比 | 11.29% | 2.19% | 6.11% | 8.78% | 50.16% | 16.93% | 6.73% | 100.00% | |
2000 | 金额 | 0.47 | 0.11 | 0.18 | 0.1 | 0.82 | 0.6 | 0.06 | 2.23 |
百分比 | 21.08% | 4.93% | 8.07% | 4.48% | 36.77% | 26.91% | 2.69% | 100.00% | |
2001 | 金额 | 1.52 | 0.31 | 0.97 | 0.72 | 3.03 | 1.64 | 0.67 | 8.55 |
百分比 | 17.78% | 3.63% | 11.35% | 8.42% | 35.44% | 19.18% | 7.83% | 100.00% | |
2002 | 金额 | 3.05 | 0.97 | 1.87 | 0.69 | 5.42 | 1.99 | 0.76 | 13.78 |
百分比 | 22.13% | 7.04% | 13.57% | 5.01% | 39.33% | 14.44% | 5.52% | 100.00% | |
2003 | 金额 | 9.82 | 3.15 | 7.91 | 4.28 | 9.81 | 4.42 | 1.79 | 38.03 |
百分比 | 25.82% | 8.28% | 20.81% | 11.25% | 25.80% | 11.62% | 4.70% | 100.00% | |
合计 | 金额 | 15.58 | 4.68 | 11.32 | 6.35 | 22.28 | 9.73 | 3.71 | 68.97 |
百分比 | 22.59% | 6.78% | 16.42% | 9.21% | 32.31% | 14.11% | 5.36% | 100.00% |
5、项目当前所处阶段及进入市场情况
1950个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时545个处于研发阶段,1156个处于中试阶段,249个处于批量生产阶段。截止到2004年底有433个项目进入了中试阶段,有828个项目由中试进入了批量生产阶段。
项目所处阶段
年度 | 上报数 | 研发阶段 | 中试阶段 | 批量生产阶段 | ||||
立项前 | 立项后 | 立项前 | 立项后 | 立项前 | 立项后 | |||
1999 | 数量 | 111 | 22 | 7 | 64 | 33 | 25 | 71 |
百分比 | 100% | 19.82% | 6.31% | 57.66% | 29.73% | 22.52% | 63.96% | |
2000 | 数量 | 110 | 23 | 3 | 70 | 45 | 17 | 62 |
百分比 | 100% | 20.91% | 2.73% | 63.64% | 40.91% | 15.45% | 56.36% | |
2001 | 数量 | 293 | 100 | 22 | 150 | 96 | 43 | 175 |
百分比 | 100% | 34.13% | 7.51% | 51.19% | 32.76% | 14.68% | 59.73% | |
2002 | 数量 | 478 | 127 | 14 | 289 | 138 | 62 | 326 |
百分比 | 100% | 26.57% | 2.93% | 60.46% | 28.87% | 12.97% | 68.20% | |
2003 | 数量 | 958 | 273 | 66 | 583 | 449 | 102 | 443 |
百分比 | 100% | 28.50% | 6.89% | 60.86% | 46.87% | 10.65% | 46.24% | |
合计 | 数量 | 1950 | 545 | 112 | 1156 | 761 | 249 | 1077 |
百分比 | 100% | 27.95% | 5.74% | 59.28% | 39.03% | 12.77% | 55.23% |
1950个项目中已经有1530个、占总数78.46%的项目产品,进入了市场为企业创造效益。其余420个项目产品目前尚未进入市场。
项目产品进入市场情况
年度 | 上报数 | 已进入市场 | 尚未进入市场 |
1999 | 111 | 80 | 31 |
2000 | 110 | 81 | 29 |
2001 | 293 | 228 | 69 |
2002 | 478 | 403 | 75 |
2003 | 958 | 738 | 220 |
合计 | 1950 | 1530 | 420 |
6、获专利授权情况
截止2004年底,1950个项目中有41.49%即809个项目获得专利授权,已获专利授权数为2402个,其中发明专利数为954个。
7、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数量
1950个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总数为46947人。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技术职称构成情况
单位:人
职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其他 | 合计 |
人数 | 9134 | 16058 | 12566 | 9189 | 46947 |
百分比 | 19.46% | 34.20% | 26.77% | 19.57% | 100.00% |
四、项目实施效果
1、立项后企业年末总资产平均增长了113.30%
1950个项目立项时,企业总资产606.96亿元,经过创新基金的支持,截止到2004年底总资产达到1301.02亿元,增加了691.06亿元,平均每个企业总资产增长了3544万元,增长率达到113.30%。
2、立项后企业实现年净利润平均增长了79.71%
1950个项目立项时,企业年净利润45.88亿元,经过创新基金的支持,截止到2004年底年净利润达到82.45亿元,增加了36.57亿元,平均每个企业年净利润增长188万元,增长率达到79.71%。
3、立项后企业实现年缴税金平均增长了109.21%
1950个项目立项时,企业年缴税金32.69亿元,经过创新基金的支持,截止到2004年底年缴税金达到68.39亿元,增加了35.70亿元,平均每个企业年缴税增长183万元,增长率达到109.21%。
4、立项后企业实现年出口创汇额平均增长了79.27%
1950个项目立项时,企业年出口创汇额6.61亿美元,经过创新基金的支持,截止到2004年底年出口创汇额达到11.85亿美元(其中26%的出口创汇是由创新基金项目所产生的),增加了5.24亿美元(其中59%的出口创汇增加额是由创新基金项目所产生的),平均每个项目企业增加创汇额26.9万美元,增长率达到79.27%。
5、立项后企业职工总数平均增长了36.42%
1950个项目立项时,企业职工总数204394人,经过创新基金的支持,截止到2004年底企业职工总数达到278836人,增加了74442人,增长率达到36.42%。